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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史

作者:   发表时间:2025-04-30 14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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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第四十七

高鸣


  高鸣,字雄飞,真定人,少以文学知名。河东元裕上书荐之,不报。诸王旭烈兀将征西域,闻其贤,遣使者三辈召之,鸣乃起,为王陈西征二十余策,王数称善,即荐为彰德路总管。世祖即位,赐诰命金符,已而召为翰林学士,兼太常少卿。至元五年,立御史台,以鸣为侍御史,风纪条章,多其裁定。寻立四道按察司,选任名士,鸣所荐居多,时论咸称其知人。天下初定,中书、枢密事多壅滞,言者请置督事官各二人,鸣曰:“官得人,自无滞政,臣职在奉宪,愿举察之,毋为员外置人也。”七年,议立三省,鸣上封事曰:“臣闻三省设自近古,其法由中书出政,移门下,议不合,则有驳正,或封还诏书;议合,则还移中书;中书移尚书,尚书乃下六部、郡国。方今天下大于古,而事益繁,取决一省,犹曰有壅,况三省乎!且多置官者,求免失政也,但使贤俊萃于一堂,连署参决,自免失政,岂必别官异坐,而后无失政乎!故曰政贵得人,不贵多官。不如一省便。”世祖深然之,议遂罢。川、陕盗起,省臣患之,请专戮其尤者以止盗,朝议将从之,鸣谏曰:“制令天下上死囚,必待论报,所以重用刑、惜民生也。今从其请,是开天下擅杀之路,害仁政甚大。”世祖曰“善”,令速止之。鸣每以敢言被上知,尝入内,值大风雪,帝谓御史大夫塔察兒曰:“高学士年老,后有大政,就问可也。”赐太官酒肉慰劳之,其见敬礼如此。九年,迁吏礼部尚书。十一年,病卒,年六十六,有文集五十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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