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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史

作者:   发表时间:2025-04-30 15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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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传第六十三

秦起宗


  秦起宗,字元卿,其先上党人,后徙广平洺水县。曾大父当金季兵起,窾山麓为洞,奉其亲以居,傍窾大洞,匿其里中百人闭之。具牛酒,出待兵,兵入索,惟见其亲属,曰:“孝士也。”释之去。里人曰:“秦父生我。”

  起宗生长兵间,学书无从得纸,父顺削柳为简,写以授之;成诵,削去更书。年十七,会立蒙古学,学辄成,辟武卫译史。御史中丞塔察兒爱其才,迁中台译史。是时,尚书省专制更张,起宗持文严密无所泄。仁宗即位,罢尚书省,转中书译史,累迁太子家令司典簿官,上言:“东宫官属,辅导德义,财赋非所治也。”朝廷是之。迁南台御史。建康多水,或实灾而有司抑之,或无灾而诉灾,起宗微行得实,人以为神明。

  文宗初立,命威顺王征八番。是时,蜀省囊加台拒命未平,起宗极言武昌重镇,当备上流之师,亲王不可远去,力止之。及王入见,帝谓曰:“八番之行,非秦元卿,几为失计。”其后八番师还,无敢扰于道路者。朝议以起宗治蜀,幕府忘其名,曰秦元卿,帝引笔改曰起宗,其眷注如此。拜中台御史,劾中丞和尚受人妇人、贱买县官屋,不报。起宗从台官入见,跽辩久之,敕令起,起宗不起,会日暮,出;明日,立太子,有赦,起宗又奏:“不罪和尚,无以正国法。”和尚服辜。帝曰:“为御史,当如是矣。”元会,赐只孙服,令得与大宴。又劾闽宪卜咱耳窃父妾以逃,其父愤死,渎乱天常,流之岭南。自是尽言无讳,皆见听用。有《御史奏议》一卷。

  迁都漕运使,帝召谕之曰:“漕输事多废阙,赖御史治之尔。”出为抚州路总管,至官,有司供张甚盛,问其费所从出,小吏不敢隐,曰:“借办于民。”遂亟使归之,几席仅给而已。自是官府僚佐有宴集,成礼即止。因谕众曰:“我素农家,安俭约,务安静,庶使吾民化之。”居一岁,以老去官。明年,以兵部尚书致仕,居一岁,卒,谥昭肃。

  子四人:钧,铨,铎,镛。钧,西台御史;镛,延徽寺经历;铨,都省掾;铎蚤卒。

  

  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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