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四百三十三 虎八
張俊
張俊 潯陽獵人 柳並 僧虎
王瑤 劉牧 姨虎 崔韜 王行言
宣州溧水縣尉元澹家在懷州,先將一莊客張俊祗承至官,官滿卻歸,俊亦從之。俊有妻,一子三歲,亦與同行,至宋汴行將夜,俊抱兒從澹,其妻乘驢在後十步。忽聞叫聲,俊奔視之,妻已被虎所取。俊白元:“妻今爲虎所殺傷,誓欲報仇。今以孩子奉上,某儻生歸,當酬哺養之恩。不爾,便爲仆賤終身。元固止之,不可。複挾兩矢,攜弓腰斧,下道乘黑而行。
去三十餘裏,皆深林重阻。既而漸至一處,依近山谷,有大樹百餘株,疑近虎穴,俊上樹伺之。時漸明,見山下數十步內,如有物蹲伏起動之狀。更候之,欲明,乃是虎也。其妻已死,爲虎所禁,屍自起,拜虎訖,自解其衣,裸而複僵。
虎又於窟中引四子,皆大如狸,掉尾歡躍。虎以舌舐死人,虎子競來爭食。俊在樹上見之,遂發一箭,正中虎額,其虎騰躍。又發一箭,中其脅。箭皆傅毒,虎遂驚躍,狂亂吼怒,頃刻而死。俊複下樹,以斧截虎頭,並殺四子,亦取其首,葛蔓貫之。亦負妻屍,走步而歸。 日曉追及,澹感激之至。(出《原化記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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