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三百三十四 鬼十九
岐州佐史
岐州佐史尝因事至京,停兴道里。忽见二人及一无头人来云 :“王令追己。”佐史知其鬼, 因问:君在地下,并何职掌?”云 :“是捉事。”佐史谓曰:“幸与诸君臭味颇同,能相救否?事了,当奉万张纸钱 。”王人许诺:“期后五日,若不复来者,即是事了。其钱可至天门街烧之 。”至五日不来,吏乃烧钱毕,因移居崇仁里。后京中事了,西还岐州,至杏树店,复逢二人,问 :“何所来?”顷于旧处相访不是,所处分事已得免,劳致钱贱地,所由已给永年优复牒讫。非大期至,更无疾病耳 。”(出《广异记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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